葉劉淑儀今日見傳媒時,再度提到有關Google香港國歌事件。她稱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,要求Google負責人到立法會,並交代將正確國歌置頂的問題。她更稱,若主席未有時間盡快處理,又或者Google拒絕,她將向內會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法,以傳票形式傳召Google負責人到立法會。葉劉更警告Google,若拒絕可出手令,若仍然堅持不來將觸犯法例,可被判入獄12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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